甲方(委托方):厦门招贤聚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50200MADR6E989E)("职场盲盒挑战"项目受托运营方)
乙方(服务方 / 推广伙伴):________(真实姓名) 身份证号:________________
鉴于条款(免责与授权)
1. 甲方系负责"职场盲盒挑战"大学生实习项目运营方,旨在为"陶行知教育基金会-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基金"的执行单位(陶礼天下(北京)教育科技有限公司)输送优质实习生源。
2. 乙方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人/个体户,自愿承接甲方本项目的推广服务(作为"推广伙伴")。
3. 甲乙双方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服务合作关系,非劳动关系、非劳务派遣、非事实雇佣关系。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,不代表甲方及项目主办方行使任何职权,其行为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第一条 合作性质
1.1 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服务合作关系,不构成劳动关系、劳务派遣关系或事实雇佣关系。
1.2 甲方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,不提供底薪,不对乙方进行劳动用工管理。
1.3 乙方以独立主体身份开展推广,自负其责、自担推广成本。
第二条 合作内容
2.1 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专属 BD 推广码 / 分享链接,向在校学生推广"北京地区实习岗位"报名。
2.2 乙方可发展1 级徒弟(徒弟亦可开展推广),形成 1 级连带关系;不得多级、多层、团队计酬,规避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红线。
2.3 乙方须如实介绍岗位与规则,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报酬、误导学员。
第三条 费用与结算(核心)
3.1 不收入门费: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加盟费、培训费、押金、保证金等;乙方也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。
3.2 有效业绩口径(务必知悉):乙方名下学员,须成功上岗且通过考察期后,方计入乙方的"有效业绩"。仅报名、仅审核通过、未实际到岗、未过考察期的,不计入有效业绩、不计发佣金。
3.3 推广服务费 / 佣金:按有效业绩结算。当前方案为阶梯佣金 30%/33%/36%(按年累计有效单数分档)或固定 33%(以公示页当期为准,属可调参数)。佣金 = 学员岗位报酬基线 × 适用费率。
3.4 一次性推荐奖励(伯乐奖):乙方培养的徒弟产生有效业绩时,甲方额外向乙方发放该徒弟有效业绩佣金的 20% 作为一次性推荐奖励,仅限 1 级、不以下级业绩持续计酬、不扣减徒弟佣金。
3.5 税务:乙方的推广服务费 / 佣金及推荐奖励,属应税所得。乙方为个人的,按劳务报酬所得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;乙方为个体工商户的,按经营所得依法自行申报缴纳。乙方应配合提供真实身份信息。
3.6 防刷与追回:学员上岗、考察期等以单位确认与系统留痕为准;若事后认定业绩无效(如虚假上岗、违规),已发佣金 / 推荐奖励将依法追回,乙方已知悉并同意。
第四条 个人信息保护(个保法)
4.1 乙方在推广中收集的学员信息,遵循最小化、必要原则,仅用于报名、审核、上岗与结算。
4.2 甲方对账号密码采用 scrypt 单向加密存储,不明文保存;乙方须妥善保管自身账号。
4.3 未经授权,乙方不得泄露、出售、滥用学员个人信息,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第五条 审核独立性与合规
5.1 乙方自身带来的报名 / 报销单据,将自动派发给无利益关联的审核人;乙方与徒弟之间互不审核对方单据,确保客观公正。
5.2 乙方须遵守甲方后台规则、活动合规要求与实习单位管理规定。
第六条 电子签署效力
6.1 乙方在注册页完整阅读本协议全文后,勾选同意并完成电子签署(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并确认),即视为自愿签署本协议,电子签署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6.2 签署时间、协议版本号由系统留痕存档。
第七条 协议版本与生效
7.1 本协议版本号 v1.0,甲方有权根据合规与运营需要更新版本,更新后以公示页 / 注册页提示为准,乙方继续使用视为接受新版。
7.2 本协议自乙方电子签署之日起生效,至一方通知终止或账号注销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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